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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中央首长的请求书---请伸出援助之手 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之下 ,一个村委书记蔡家仁能公开借公报私仇。在我们屡诉之下,持续其行为如此久?一些村委成员能徇私舞弊助蔡家仁和陈绍烈为虐,而敢以身试法?一个平民陈绍烈能倚仗势力,在蔡家仁和村委中的亲属成员的公开支持下,漠视国法,非法买卖土地,侵权、违法猖獗至如此而无一点畏惧?事实俱在,却在我们屡诉之下,没有人出来干预,也没人依法查处?值得深思!敬请你惜念无助的我们区区之心,伸出你援助之手! 此致 请求人:陈绍尧 林安淑 敬上 中共中央胡锦涛书记 吴邦国委员长 温家宝总理 吴官正书记 暨其他中央领导同志
以下是向海南省乐东县信访局,乐东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,乐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,九所镇委敬呈的请求书和举证人的证明材料 请求人:陈绍尧、男、汉族、教师 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四所村人,现住九所中学,电话:0898-85822067 林安淑、女、汉族、务农、1948年生,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四所村人,现住九所中学。 一、八月一日请求书的第一部分 我们是乐东县九所镇四所村人,家母1960年时在大队洪海生书记指定下,清理好第二生产队集体所有地一块为宅基地(别无宅基地,只有唯一的这块),由于当时的情况,酿成陈绍湖与我们共用,我们占该宅基地五分之三(三间)陈绍湖占五分之二(二间),目下不经协商处理,陈绍湖擅自把该地出卖给陈绍烈。陈绍烈倚仗势力,不经协商处理,擅自在该宅基地的北边、东边围起砖墙和种上植物,占去该宅基地1/2以上,陈绍烈趁围墙之机,把他的宅基地向南扩展,侵占我们宅基地北边与他相连的土地3—4米宽,由于村委书记蔡家仁与我们有宿怨,加上村委成员陈绍烈妻罗关引的舅爸:罗铁博付书记和罗彪徇私偏袒,酿成村委处处为难我们,每次处理时,他们都为陈绍烈提出无理要求或为绍烈的无理要求帮腔,终使此事吊而不果、拖延。7月11日和13日我们分别用书面再向镇委邢增海书记、陈剑标镇长递交请求书和补充请求书。7月25日蔡家仁派罗彪、罗铁博亲自到九所中学我宿舍,托词镇委对我们进行威胁,第二天(26日)我们把实情写成“再次申诉书”向镇委申诉,但镇委对我们每次的申诉要求都说:“慢慢、等等”看来实是置之不理,并说:“镇委无权对违法行为立案”,不得已在要求镇委处理的同时,把向镇委递交的一切材料在7月27日亲交乐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,请求立案查处,看来,情况还将被拖延。8月1日又再将向镇委递交的一切材料呈交县信访局、纪检委,至今已有时日,好像石沉大海。不得已只好再将其一切材料及情况敬呈中央,敬请中央惜念我们“叫天天又高,叫地又不灵”的情况,立即伸出你援助之手,协助,敦促,督责有关部门分别按侵权、违法案和权属争议案等立案查处,以明国法,以儆后人,使势孤力单无助的我们在国法和你的援助下,得申张正义,维护其自身应有权益。 二、七月十一日的请求书 请求事实和理由: 1960年初洪海生书记指定第二生产队集体所有地一块,让家母清理为我家宅基地,这块地东至大路,南至国孝后墙,西至德伟、国炳的墙,北至:当年生产队为我和绍湖建茅房时墙脚与德伟家屋檐滴水如一线,墙脚后面还种一行木瓜与绍烈宅基地相连。清理好后,公社世孔书记交代四所各生产队应给地主每户建两间茅房,当时的队长明法为省工,就在这块地靠北边的中间建三间茅房,茅房的墙脚与德伟家屋檐滴水如一线,后墙脚后还有土种一行木瓜,西边一间属我,东边一间属绍湖,中间一间共用为厅阶,后来我在西边再建一间房,绍湖在东边也建一间(五间房已占了宅基地的全部北部)由于茅屋太矮,过了几年,我想改建,告诉西边邻居大队干部德伟父、蒙他向洪书记致言,洪书记交代:“绍湖已申请新宅基地,决定给他划一块,划后这块全部交给绍尧,现在他不迁出前,先交共用厅阶给绍尧。迁出后,绍湖剩存的两间房再移交绍尧”。当时折旧屋,绍烈参与我锯共用厅阶的茅梁(绍湖在2007年5月21日晨道义家婚礼酒桌上<在座有同村陈绍灯听>和下午在蔡家仁书记面前都承认交共用厅阶给我)。过不久,海生书记在学校召开全村大会,会上宣布:“这块宅基地属绍尧,已给绍湖划一块”。洪书记外调,启昌接任,绍湖的两间茅房已成平地,我向启昌提出移交,启昌与绍湖交好,要求洪书记出证。洪书记说:“我在村民大会上宣布之事,全村人都知,他是大队委成员,他不知吗?”不肯出证,结果启昌不肯处理,启丰接任,我多次要求绍湖过让给我,并托启丰代求,但绍湖妻说:“送给别人,都不卖给绍尧”。铁博接任时,绍湖卖这两间房土给淑卿,价几百元,淑卿叫胞弟启川以5千元来与我谈三间房土的过让,由于我别无宅基地,我不肯,后不久,淑卿家发现绍烈已向南侵占她所买土4米多做大门,又欲给我留出入大路,觉得所剩无几,就退还给绍湖,后来绍湖叫国孝买,国孝觉得两间房土所剩不多,拒买。今年5月19日道义告诉我,绍烈已以1700元与绍湖买与你共有的那块地,已围墙,种植有一半土以上,20日上午,从学校回问绍烈:“你买地为何不叫我与绍湖处理清楚,你明知我三间,绍湖两间”。绍烈大吼:“我买土与你有什么关?”我说明理由:共用地尚未处理清楚。”并指出他家南边的围墙已占入我土3—4米多。而且买尚未处理清楚的共用宅基地并在其地上任意围墙、种植物是违法的,绍烈立即冲到我面前指着我大吼粗话后说:“与你无关,你再提,打你头颅开花”。 |